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4-10-16 22 0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4-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展开全文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8日,公司收到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自该减持计划实施以来,股东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12)。

2、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4,054,519.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8,403,28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12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00,345.0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982.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362.57万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15,026.37万元(不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5,318.67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开立的验资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6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6,606.7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15,950.3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0.65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7,977.43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37,977.43万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变更。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6,425.87万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950.33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均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根据相关规定,豁免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同时豁免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节余金额”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及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收入。

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表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本议案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募投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554.31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4:本处列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0,345.0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982.47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3,362.57万元。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左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左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左梅女士的辞职自辞职书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左梅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任职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左梅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牛东峰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牛东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牛东峰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7323929

办公邮箱:zqb@szzhaowei.net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牛东峰先生简历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5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高级经理,2022年4月至2024年6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东峰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分别为:谢燕玲女士、叶曙兵先生、李平先生、沈险峰先生、郭新梅女士;通讯出席董事2人,分别为李海周先生、周长江先生。

4、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牛东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1证券简称:兆威机电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聪先生召集并主持。

4、会议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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