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普影像有限公司被罚款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维普影像有限公司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深圳市维普影像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构成了产品质量违规行为。罚款 3563.46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维普影像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QK8E19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MA5FQK8E1440300********1
法定代表人单传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南处罚〔2024〕粤海179号违法行为类型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3563.46元罚款金额(万元)0.35634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3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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