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与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总部机构执业许可公示
10月16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于2024年10月16日作出准予深圳市与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TA9AXX4)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深圳市与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TA9AXX4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30720240191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卢淑娥
六、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6698号星河智荟A2区E1002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0月16日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来源:金融界
评论